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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债务
 
最新调查显示四成企业受困经济纠纷

维权成本较高,45%被调查企业设具体部门维权
深圳商报与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标准市场研究有限公司联合举行企业维权调查显示,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纠纷是被调查企业存在的维权两大重点,多数企业表示,希望通过法律培训,提高维权意识。
四成被访企业正受经济纠纷困扰
目前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在于两个方面,首先是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其他客户的款项也压着不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企业三角债。近55%的被调查企业存在这个问题。其次是广泛存在于各种类型企业中的劳资纠纷问题。主要形式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收益等问题。并且,被调查企业中接近40%正受到解决重大经济纠纷的困扰。企业对于自身遇到的各种纠纷获得解决不乐观。调查显示,超过半数以上的企业所遇侵权状况无法解决。
解决纠纷偏爱协调和洽谈
企业遇到诸如债务问题、劳资纠纷时,首选方式是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比例高达73%;其次是希望通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相互洽谈化解纠纷,选择这一方式的企业有38%的比例。当问及什么手段能最有效保护企业的权益时,值得关注的是,有七成企业选择了司法途径。但也有近半数被访企业表示,曾经遭遇法院判决及裁定不能得到执行的尴尬。在司法介入仍不能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只有20%的企业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纠纷,其余企业只能不了了之。
本次调查在问及是否愿意向协会提供企业或企业家被侵权的典型案例时,只有22.7%的企业表示愿意提供。
企业对协会的信任有疑虑,表明企业对协会还不太了解,并不了解协会所能提供的服务和支持,所以对协会所能发挥的作用产生疑虑。数据显示,只有35%的企业对协会能提供企业维权和相关法律服务有所了解,其余企业均不甚了解协会在企业维权方面的职能。
法制不健全是纠纷形成主因
造成企业或者企业家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多种多样,接受调查的企业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点得到四分之三的企业认同,他们普遍认为,目前相关法律制度亟待健全和完善。有了法制的保障,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企业以及企业家的各项权益。
另外,有关机构行政干预,使企业不能及时自主解决问题,拖延下去就逐渐变成了各种复杂的、难以协调的纠纷。接受调查的企业认为,纠纷解决困难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首先,法律法规不完善,有60%的企业认同。其次,维权的手段太单一以及缺乏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归纳起来,要有效解决企业遇到的纠纷问题,还是要落在强化法制建设上。
渴望协会提供法律培训
企业希望协会能从三个方面帮助企业维权,即与政府沟通、提供舆论支持以及与司法部门沟通,比例分别是66.7%、53%和50%。其它的帮助诸如提供专业的法律人员协助,提供法律咨询等,但提及的企业比例不高。可见企业还是注重政府、新闻媒体以及司法机关在解决纠纷中发挥的作用。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明确表示,希望得到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企业希望学习的课题主要有:经济法、经济合同、劳资关系以及非法经营和公司法等。
45%企业有维权部门
调查显示,目前多数企业对于企业维权的事务并不了解或知之甚少。自认为了解有关企业维权事宜的企业,仅占20%,剩余的企业对于企业维权没有清晰认识。在所有接受调查的企业中,只有45%左右的企业有具体的部门专司维权事务,在这些负责处理维权事务的部门当中,有45%是专职部门,诸如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监察室等;其余大半只是由行政部、办公室或者工会之类非专业型的部门兼管。也有少量的企业自身并没有负责维权事务的部门,但是聘请了专职律师负责办理企业的各项维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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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欲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劳资纠纷
不久前,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提出要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研究劳动、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有效合作方式,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劳资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化解突发事件。
梁道行说,深圳劳动关系总体是稳定的,但一些局部的不稳定因素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还有不规范现象,特别是私营企业欠薪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深圳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使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局面。各部门联手为劳动者维权。
“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比如无照经营行为、劳务诈骗行为、欠薪逃匿行为等。”梁道行指出,要扩大和推广劳动、公安、物业管理单位的三方合作备忘录的经验,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探索研究劳动、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有效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劳资关系融洽企业将可免检。(深报)
调查发现,45%的企业有具体部门专司维权事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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